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人民政府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谈判 方式组织炉下镇农村污水处理厂除磷加药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谈判活动。

1.项目名称:炉下镇农村污水处理厂除磷加药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HPM-2510933014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0937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0937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除磷加药设备

7

209370

制造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7.1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获取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254号2层208。

8.谈判文件售价:谈判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3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谈判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254号2层208

10.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254号2层208。

11.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相关网站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法:18063717655

代理机构:汇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中山路254号2层208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方法:13850950739